配分:[10.00] | 得分: | 1. 請問下列敘述是否正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合稱為兩公約,我國藉由制定《兩公約施行法》將國際公約內國法化,因此即便我國非聯合國會員國,兩公約在我國仍具法效力。 | |
配分:[10.00] | 得分: | 2. 「暗黑文化遺產」(Dark Heritage/Difficult Heritage)是紀錄黑暗歷史、死亡或傷痛回憶的場址,像集中營、刑場、戰俘營等場所,主要是檢討人類所犯下的的悲劇,且警惕世人絕對不可重蹈覆轍。 | |
配分:[10.00] | 得分: | 3. 「奧斯威辛集中營」係於1940年由納粹德國下令建造,透過滅絕營對猶太人實行有系統的大屠殺行動。此行為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對生命權的保護及第7條不得施以酷刑對待的原則。【提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1項:「人人皆有天賦之生存權。此種權利應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第7條:「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非經本人自願同意,尤不得對任何人作醫學或科學試驗。」 | |
配分:[10.00] | 得分: | 4. 「柏林猶太博物館」特殊的建築設計是館方刻意安排,主要目的是透過空間設計使訪客感受到猶太人在德國充滿艱難與挑戰的歷史感,展示一段傷痛的歷史,也提醒人們現在所擁有的人權、自由都得來不易。 | |
配分:[10.00] | 得分: | 5. 不義遺址是指在威權統治時期,國家透過不當手段和體制,系統性傷害人權的種種「不義作為」的歷史現場。臺灣的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及綠島紀念園區,就是為了認識昔日臺灣白色恐怖、人權發展歷史,及不忘卻這段歷史的傷痛與教訓而設。 | |
配分:[10.00] | 得分: | 6. 1979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德國集中營等暗黑遺址列入世界文化遺產,是透過實際行動呼籲保留這種被認為負面、暗黑的文化資產,期望大眾將歷史的錯誤做為未來的提醒,透過負面展示的反省,達到正面教育的功能。 | |
配分:[10.00] | 得分: | 7. 加拿大印地安人寄宿學校系統表面上是幫助原住民兒童受教育,然而其目的係著重消除原住民文化與信仰對兒童的影響,並以同化政策迫使兒童與父母分離,融入主流的加拿大文化,在該系統施行的一百多年中,至少6000名學童在就學期間死亡。請問下列敘述是否正確?將原住民族學童與其父母隔離的作法,形同「文化滅絕」。 | |
配分:[10.00] | 得分: | 8. 轉型正義啟動於重大人權侵害事件發現之後,透過完整呈現歷史、對受難者及家屬撫慰補償、對從事迫害的人在法律上或道德上予以追究,並期望為政治的、族群的、或種族等因素造成的分裂做善後與關係的修補。 | |
配分:[10.00] | 得分: | 9. 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意旨可知,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除禁止造成身體痛苦的行為,也禁止使受害者遭受精神痛苦的行為。【提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號一般性意見解釋,第7條不僅禁止造成身體痛苦的行為,而且也禁止使受害者遭受精神痛苦的行為。此外,委員會還認為,禁止的範圍應當擴及體罰,包括以過度的體罰作為教訓和懲戒措施。在此方面,宜強調指出的是,第7條特別保障教育和醫療機構內的兒童、學生和病人。 | |
配分:[10.00] | 得分: | 10. 《禁止酷刑公約》是延伸補充《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明示的「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也是內政部逐步要落實到國內法化的人權公約。 |